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林小姐
留言日期:
2024-04-25
主题:
劳动者已超出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待遇是否应支付?
内容:
劳动者60周岁前已在用人单位入职工作,用人单位为其持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直至63周岁一直持续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至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没有为该劳动者参加达退休年龄劳动者工伤单项保险,现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能否得到支付?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6
答复时间:
2024-04-26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按照以下规定办理: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适用本条例。前款规定的劳动者受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参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关费用。双方对损害赔偿存在争议的,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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