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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8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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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雅仪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出口企业用工紧缺招工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出口企业招用工问题的关注。随着我省疫情的有效控制以及经济的复苏,部分出口企业出现用工紧缺等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我省人力资源供给和企业用工保障情况,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介入、积极应对,强化政策扶持,搭建交流平台,优化就业环境,推动出口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加强政策扶持,促进援企稳岗

  1大力实施援企稳岗省委、省政府把就业创业作为最大的民生,持续强化就业政策优先政策,设立省级促进就业专项发展资金。制定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及资金配套文件,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及其用人单位、见习单位,按规定落实基层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及就业见习补贴。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明确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分别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60%返还。2021年全省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约18.08亿元,惠及企业140.07万户。

  2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急需紧缺人才(2021年)目录,为粤港澳大湾区内规上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配置人力资源提供参考;制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制定《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绘就蓝图。

  3优化人才就业环境。2015年,印发做好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大型骨干企业可以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或租用商品房出租给高层次人才居住;支持江门市采取货币补贴或实物出租等方式解决人才安居,2016年12月,江门市印发高层次人才安居暂行办法。2019年,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支持扩大生产,推动转型升级

  4推动企业贸易转型升级。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建设,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加快培育产业链集群和稳产业链供应链,强化技术升级和模式创新,提升贸易渠道畅通效率。支持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利用RCEP等协议扩大与周边国家贸易规模,加强外贸企业劳动力供需对接服务,增加对高端人才引进优惠力度,鼓励中小企业补充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

  5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省财政积极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2021年安排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32.725亿元,通过设备奖励等方式,支持我省含出口企业在内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产业专业转型升级。

  (三)加强培养交流,提升技能素质

  6坚持校企合作办学制度探索开展政府出政策、企业出岗位、院校出学位,校企联合招工招生、送岗送学的“校企双制”办学模式;从招生、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师培养、教育教学到考核评价均由校企共商完成,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强化企业培育培训主体职责。目前,我省148所技工院校与1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及国内800多家大型企业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校企双制”班学生超18万人。

  7促进产教融合发展。联合省发改委、教育厅共同评审认定两批共计1228家企业为省级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大企业和学校对在校学生和企业人员开展定制化联合培养培训力度,推动龙头企业参与技工教育办学;牵头成立由46家龙头企业、16家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组成的“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建立“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推动技能人才供给和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8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转发人社部办公厅《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方式方法的宏观指导服务,引导企业建立多职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推动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

  (四)加强劳务协作,促进供需平衡

  9深化省内劳务合作。近年来,积极发挥珠三角结对帮扶粤东粤西粤北优势,依托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结对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的区域劳务合作,密切加强人员求职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的定向对接,通过联合举办劳务对接招聘、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共享、加强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方式,促进劳动力定向输出就业。

  10积极组织来粤就业。加强与东西部协作广西、贵州等省区的对接联系,从供求对接、组织接收、培训教育、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政策扶持、生活配套7方面建立无缝对接机制,实现人岗精准匹配常态化;通过开展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招聘对接活动、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就业帮扶活动等方式,积极组织协作省市农村劳动力来粤就业。2021年累计促进广西、贵州转移来粤就业农村劳动力近33.4万人,为企业用工提供保障。

  11全力帮助在粤稳定就业。实施“南粤春暖”行动,促进务工人员平稳有序流动。省市联动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技工”活动,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出台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政策补贴,促进异地务工的脱贫人口在粤稳定就业。颁布实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主要面向包括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在内的人员供应公租房。2019年,江门市印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主要保障符合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人员。

  (五)加强招聘对接,引导人岗匹配

  12实施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系列行动。印发2022年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百校万企公益招聘系列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举办线上线下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活动,开展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前延伸、提质增效,促进毕业生及早实现就业创业。

  13完善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机制。落实人社部部署,印发《关于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的通知》,指导各地落实优化信息发布、优化招聘组织、优化涉企服务等九项服务举措。健全就业服务专员制度和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2021年全省建立就业服务专员队伍超过1100人次,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实行“一对一”招工用工、政策咨询等服务。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发布招聘岗位、重点用工企业直播带岗等方式,共帮助重点用工企业3700多家次,解决用工15.9万多人次。

  14大力组织专项就业活动。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就业帮扶活动,举办各类线上线下公益性招聘会,搭建人力资源供求对接平台,缓解出口企业用工紧缺招工难的现象。春节期间组织举办“南粤春暖”线上线下招聘会,促进供需匹配,2021年全省累计召开“南粤春暖”网络招聘会1215场,在线招聘企业累计3.3万家,帮助达成就业意向19.2万人。

  (六)加强督促指导,促进规范用工

  15提升和谐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各地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题系列活动,促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广州、湛江等4市开展全省法律巡讲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总参与人数达30多万人;进一步推进“和谐同行”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系统共同选树培育43家示范企业,引领和谐创建活动走深走实。

  16树立和谐劳动关系先进样板实施和谐创建示范工程,支持深圳盐田区深入开展部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优化升级广州花都区等5个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选取广州海珠区等4个区创建新一轮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广州海珠区建成全省首个小微企业劳动关系在线服务平台。通过发挥和谐创建引领作用,示范带动广大企业建设良好劳动关系,优化就业环境。

  17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加强对90后、00后人员的思想引导,采取一对一指导,或短视频、动漫、直播等形式,宣传解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根据其就业意愿和能力素质,进行测评分类,建立实名制工作台账,加大岗位信息推送力度,帮助其合理确定职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价值观,鼓励到企业就业,提高求职应聘成功率。

  (七)加强用工监测,夯实服务基础

  18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分析。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建立日常用工监测机制,2018年开始对1000家重点出口企业开展用工监测,持续对外贸企业用工情况跟踪分析。强化与海关等有关部门合作,加强就业形势会商和数据对比分析,跟踪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对出口企业用工的影响。适时组织地市开展企业用工情况调查,围绕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二、有关建议的说明

  (一)关于提高违约金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关于设立专项基金的建议。2021年,我省积极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通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大力实施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出70.4亿元。如确有必要,有关部门将做好政策研究论证分析,按照“统筹存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现有资金中支持相关政策任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解决人力资源供给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三方的共同努力。市场经济下解决人力资源供给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从长远看,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减少对普通劳动力的依赖,并切实提高待遇和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企业吸引力;同时,要切实提升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提高劳动力有效供给,满足企业对技能型劳动力的需求。从当前看,为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紧缺招工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下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入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等各类稳岗促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帮助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着力抓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惠企政策的落实落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营造有利于人才引进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继续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助力大湾区内地9市出口企业集聚全球高层次人才,为我省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继续深入探索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新方法、新模式,大力搭建校企交流合作平台,继续创建技工教育校企合作联盟,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扩大对企业的技能人才有效供给。

  (四)进一步加大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完善重点企业清单,开展“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企业”等系列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缓解企业“两难”问题。积极发挥乡村振兴结对帮扶机制,加强岗位信息和劳动力资源共享,服务企业招用工和产业发展。

  (五)深化省内外劳务协作,加强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劳务协作,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就业对口支援,进一步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提高就业服务精准性。

  (六)创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提升示范工程,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基层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两大行动,继续指导各地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坚决预防化解劳资矛盾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七)继续抓好全省重点出口企业用工监测,加强监测指标运行情况跟踪,持续关注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形势、政策变化等对出口企业用工的影响。加强就业形势会商和数据比对分析,及时准确把握形势变化,完善应对预案和处置机制。

  (八)适当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简化申请及办理手续,使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能快速便捷得到保障。引导和鼓励各地按照分层分类原则,通过提供购(租)房补贴、人才住房等方式为引进人才提供保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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